一家人走私近2900万元槟榔到海南 分工明确非法牟利

admin 阅读:91 2024-11-08 17:08:44 评论:0
近年来,海南槟榔市场需求旺盛,但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全省槟榔青果价格持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这个机会,通过走私槟榔非法牟取暴利。2015年,被告人许某甲明知走私槟榔青果违法,仍带着儿子许某乙、许某丙以及女婿蔡某某从事走私活动。每年3月底到6月初期间,他们将越南和缅甸的槟榔青果走私到海南销售。一家人分工明确:许某甲负责联系购买槟榔事宜、资金安排、提货发货及销售;儿子许某乙和许某丙前往越南和缅甸挑选并购买槟榔青果,并在海南提货发货;女婿蔡某某则在海南负责提货发货,并协助许某甲转款。许某乙和许某丙在考察市场时认识了越南人“阿潘”、“阿蓉”以及缅甸华人“Y总”、“G总”。这些人组成了一支“清关队伍”,负责将槟榔青果从越南和缅甸运至广西凭祥、东兴等地,再通过货运或空运方式将货物运至海口。许某甲和蔡某某等人接货后销往乐东、五指山、屯昌、琼中等地。“我们将缅甸的槟榔青果混在同园区出口的螃蟹里一起报关蒙混过去,然后一起运到昆明的航空物流园,再转国内物流发往海口或者三亚。”“G总”供述道。经调查,自2016年至2023年,许某甲和许某乙走私越南、缅甸槟榔货值约1498.78万元,偷逃应缴税款共计298.26万元;自2016年至2022年,许某丙走私越南、缅甸槟榔货值约1375.58万元,偷逃应缴税款合计273.74万元。2024年4月1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许某甲团伙4人有期徒刑4年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180万元不等。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目录》,只有台湾地区的槟榔鲜果获得了我国检验检疫准入,而越南和缅甸的槟榔未获准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许某甲等人规避海关监管,走私越南和缅甸槟榔倒卖销售,牟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走私不仅影响国家税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带来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提高反走私意识,坚决抵制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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