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带未佩戴致伤

admin 阅读:142 2024-10-18 15:02:26 评论:0
深圳公布高坠事故调查报告10月16日,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公布了《龙华大浪某工程项目“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4月1日14时25分许,大浪街道某工程工作井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由于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所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工程名称为大浪街道某工程,全长31.6公里,合同工期从2021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9日,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涉事设备为DZ1185盾构机,由刀盘(直径9.14米)、盾体(总长11.585米)及盾构后备套等部位组成。管片拼装机有三层作业平台,护栏高度分别为1.1米和0.75米。建设单位为深圳某地铁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某股份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某工程建设咨询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湖南某工程公司。伤者王某为湖南某工程公司的普工,马某文为劳务班队长,王某坤为中国某股份公司的项目经理,宋某为中国某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望为上海某工程建设咨询公司的项目总监。深圳某地铁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聘请了监理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中国某股份公司成立了工程项目部,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操作规程,但存在未及时消除作业人员未按规则佩戴安全带的问题。上海某工程建设咨询公司成立了监理项目部,正常开展监理活动。湖南某工程公司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了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但未完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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