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大连市公积金中心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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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1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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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获悉,市公积金中心现已开始在全市受理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报,符合条件的贷款职工可以于2024年1月31日前与贷款所属办事处联系并申报。
为进一步减轻生活困难家庭的购房还款压力,加大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上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根据《大连市低收入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办法》(大房金管发〔2023〕6号),市公积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人员且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给予一定比例贷款利息补贴。
据介绍,贷款贴息对象为经大连市辖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员,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难家庭中的单独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贷款贴息额度根据所购房屋面积、贷款贴息对象类型不同,按照该笔贷款在贴息期间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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