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邻居备注怪物 起诉被驳回 法院认定不构成名誉侵权

admin 阅读:97 2024-10-21 09:05:52 评论:0
杨女士和郭女士是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某小区的邻居。今年3月,郭女士将杨女士的微信昵称备注为“怪物”,并将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内。杨女士认为这损害了她的名誉,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女士公开道歉。郭女士辩称,这个备注是她对杨女士个人的认知,并且她在群里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辱骂杨女士,故不应公开道歉。事情起因于两人在小区业主群中讨论公共绿化区域的问题时发生了争执。杨女士指责郭女士占用公共绿地并乱扔花盆,而郭女士则表示,杨女士在群里批评她家门前的花摆放不整洁且丑陋,导致双方发生言语冲突。郭女士解释说,她当时准备将截图发给其他人,不慎误发到小区业主群。杨女士则认为,郭女士的行为在小区范围内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杨女士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郭女士仅就杨女士的微信昵称进行备注,并未使用明显侮辱性的语言或词汇,也没有诋毁杨女士的主观恶意,其行为不足以导致杨女士社会评价的降低。但法院也提醒郭女士应注意用词文明,并引以为戒。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名誉是否受损、行为人是否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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