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关系5月后男子因强奸罪获刑 案件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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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0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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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关系5月后男子因强奸罪获刑刘某与宋某某通过朋友介绍相识,五个月后,宋某某怀孕并向刘某提出80万元的补偿要求。因刘某拒绝,女方家人报警,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其提起指控。两人于2022年2月相识。根据一审判决书,宋某某控诉刘某在相识后侵犯了她两次。然而,经鉴定,排除了刘某是宋某某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刘某在一审时被认定第一次性行为不构成强奸,但第二次性行为违背了宋某某意愿,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刘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出狱后,刘某提出了再审申请。2022年2月初,宋某某经同事杜某介绍认识了刘某。2月7日,刘某和宋某某等人在宿舍内喝酒,之后宋某某送刘某回宿舍并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事后,宋某某在刘某宿舍洗澡并在第二天早晨离开。不久后,2月22日,宋某某邀请刘某和杜某等人一起吃饭喝酒。晚上11点左右,几人又到饭店继续饮酒。饭后,刘某为他们在宾馆登记了三间房,其中宋某某单独住一间。次日凌晨3点,刘某用房卡进入宋某某房间,在宋某某昏睡中亲吻并抚摸她。宋某某清醒后表示拒绝并推阻刘某,但刘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宋某某一直反抗,刘某最终停止了性行为。随后,宋某某起身去了卫生间,刘某等了一会儿便离开了房间。凌晨6点,五人退房后回到厂区上班,此后宋某某删除了刘某的微信。对于第二次性行为,法院认为宋某某当晚不愿与刘某同住,并两次离开宾馆,说明她情绪不佳且不愿过多接触刘某。刘某通过撬门方式进入宋某某房间,当时宋某某处于酒后熟睡状态,降低了她的察觉能力和反应能力,增加了刘某违背其意志的可能性。结合双方供述和其他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刘某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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