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试院电话(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024-05-14 07:21:07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我省2022年9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考生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办理课程免考的前置学历查验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

(二)课程免考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9月1-7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9月8-13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9月14-29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9月30日。

2.课程免考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

3.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前置学历查验流程详见附件1;

(二)课程免考办理流程:

1.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完成网站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注册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进入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2.提交申请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中搜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学历免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非学历免考)”办理事项,选择学历证书免考或非学历证书免考分别进行“在线办理”,阅读书,上传申请资料,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2,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3。

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所需材料后提交:

(1)使用学历证书办理免考的须上传: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清晰的照片。(注:系统只支持上传一张成绩单照片,如考生成绩单有多张照片,考生需先拼图成一张成绩单照片再上传至系统。)

(2)非学历证书免考的须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和非学历证书原件清晰的照片。

3.查看办件进度

课程免考申报成功后,湖北政务服务系统会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考生也可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确认结果。

4.网上确认

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成绩查询网址:http://cjcx.neea.edu.cn/

(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

5.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1)学历证书免考。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非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直接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持有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然后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注册登录后,再办理课程免考。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必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2.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照片”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会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3.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务必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

4.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因质量问题导致免考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逾期课程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

6.申请免考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查看。“不予受理办结”不代表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通过,仅代表存在部分课程申请不通过。办理状态为“不予许可办结”或“准予许可办结”代表办理结束。课程免考办理详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7.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下一个办理周期重新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338,027-68880241。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

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

(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以及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执行。

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我省2018年课改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和新增开考的专业,免考课程学分数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二)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学历颁发学校档案馆盖章的成绩单)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

(三)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文章来源: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8/12978.shtml

湖北省二OO八年十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湖北省高考查询的电话为:027-68880280

湖北省的高考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23日0点

不仅仅可以电话查询,还可以下载鄂汇办手机app,或者进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招生考试网进行分数的查询。

在微信上关注武汉本地宝,输入高考,也可以实时获取到成绩以及各省高考分数线

高考成绩查询后还需要进行高考志愿的填写,由于今年疫情的影响,高考时间已经推迟到了7月份,所以留给考生的时间有限。高考志愿可以比作是学生和院校以及省招办按照规则进行双向选择,所以学生要按照时间规定填写高考志愿,只有这样才能被意向院校录取。

湖北省二OO八年十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 考 简 章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25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和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委托系统(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1)系统委托开考专业:

 (1)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公安厅委托:刑事侦察(拟停考,不接受新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报名及考试期间(包括往返天数)由所在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08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5、26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四、有关说明

 1、按全国考办要求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2007]20号文件。

 2. 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省人事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信息产业厅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

 3.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5月28日; 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11月28日; 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3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4.2008年有部分课程考试使用新编的大纲和教材,具体调整情况以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为准,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5.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将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6.根据考委[1999]27号及考委[2000]8号文件规定,经与省信息产业厅协商,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凡通过所规定8门课程的考试,可到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考试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申请办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国家信息产业部联合签发,可以作为用人部门聘用及考核专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具体申请办法可向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咨询。咨询电话:027-88871678。

 7.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08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详见表一。2008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盘上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日。

 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08年下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08年10月18日进行。

 9.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代号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代号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0.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详情请查阅网站:www.cmes.org和www.hbmes.org.cn。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1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可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北招生考试网站上查询,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 ; www.hbksw.com 。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沟通专业举办学校,以下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6月1日—5日、12月1日—5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具体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时间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负责,也可在湖北自考信息网上或湖北省自考考务软件系统论坛上查询有关信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www.hbea.edu.cn。 湖北省自考考务软件系统论坛网址:bbs.hbe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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